南通大学和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上海市法医学重点实验室与复旦大学附属眼耳鼻喉科医院的研究团队发表在法医学杂志的一份文献探讨了高度近视眼和视力的关系。
 
研究团队对不同近视程度的志愿者共152人(283眼)依次检查视力、眼轴长度、眼底,然后分别根据屈光度、眼轴长度及眼底进行分级,探讨屈光度、眼轴长度及眼底近视改变与视力的关系,拟出视力与眼球结构指标的相关性数学模型。结果眼底分级、弧盘比值、眼轴长度、屈光度与视力呈中度相关;当眼轴长度大于等于30.00毫米、-20.00屈光度及以上、眼底分级为4级者,其视力多在0.5以下。
研究团队总结认为高度近视眼视力随眼轴延长、屈光度加深、眼底病变程度加重而降低。综合、客观的眼球结构检查可以帮助判断和评估高度近视者的视力状况。
 
 
 
 
这份文献的参考文献之一是广州中山大学的研究团队发表在国际眼科杂志上探讨了高度近视眼的视力矫正不良随屈光度增加及眼底退行性病理变化(蜕变)的进展致视功能严重受损,视力愈难矫正的关系。研究团队对高度近视眼患者140例(280眼),其屈光度在-6.25~-30.00屈光度之间研究结果表明高度近视眼视力矫正不良随屈光度增加而明显下降,当-15.00屈光度时临床视力平均矫正不足0.42,当-25.00屈光度时视力平均矫正在0.25,有极显著差异性,高度近视眼的视力矫正(光学)随屈光度增加而明显下降,屈光度愈高视力越难达到理想矫正;眼底后极部的一系列病理改变(蜕变)越广泛受损越严重则影响视功能愈明显,视力矫正愈降低;应采取综合性治疗措施。
 
 
 
公开新闻报道的个别超高度近视病例例如数据-30.00屈光度超高度近视,眼球轴长达到33.5毫米,框架眼镜全矫正视力仅有0.2和0.3,进行有晶体眼后房型人工晶体植入术后视力达到0.6。
 
 
 
 
 
 
 
从上述数据中判断,超高度的近视度数使用常规的框架眼镜可能无法达到合理的符合日常生活需求的矫正视力,例如-25.00屈光度时佩戴框架眼镜的放大率为0.77,-73.00屈光度时佩戴框架眼镜的放大率为0.53,参考放大率数据考虑部分超高度近视屈光度在使用常规的框架眼镜时其矫正视力可能是无法满足日常生活需求的一级低视力甚至是盲。
 
 
 
声明:本文并非医学诊断建议也非眼部健康信息建议